关于开展首届“钱学森实验班创新奖”评选的通知
为弘扬教育家精神,更好地支持钱学森空间科学实验班(以下简称“钱班”)建设,引导钱班学子坚定科技报国之志、勤奋进取、勇于创新,支持广大教师投身钱班人才培养和建设发展,为国家持续培养空间科学拔尖创新人才,由郑晓静院士倡议,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团队成员捐赠设立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钱学森实验班教育基金”。基金设立“钱学森实验班创新奖”,根据《钱学森实验班教育基金管理办法》,现开展首届“钱学森实验班创新奖”的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钱班在读学生;
2.参与培养钱班学生的任课教师、指导教师。
二、奖励指标和金额
1.每届评选学生不超过5人,奖励金额5000元/人;
2.每届评选教师不超过2人,奖励金额2万元/人。
三、评选基本条件
1.“钱学森实验班创新奖”(学生)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成绩优异;
(2)勇于创新,积极实践,产出创新成果;
(3)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未受学校纪律处分。
2.“钱学森实验班创新奖”(教师)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师德高尚,治学严谨;
(2)潜心育人,积极投身钱学森实验班培养,育人成效显著,产出高水平学术成果;
(3)在校全职工作3年以上,历年师德师风考核合格及以上且无教学事故。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12月25日前)
符合条件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钱学森实验班创新奖申请表》和相关支撑材料。
2.单位推荐(12月26日前)
各单位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进行初步评选,并将钱学森实验班创新奖申请表(学生)(附件1)、钱学森实验班创新奖申请表(教师)(附件2)及对应支撑材料的纸质版于12月26日前提交至空间科学与技术学院办公室(G楼248-2室)。
联系人:尹老师
联系方式:81891034
电子版发送至:pchyin@xidian.edu.cn
3.专家评审(12月29日-2026年1月6日)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钱学森实验班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查、评议,并确定评选结果。
4.公示备案(1月7日-1月9日)
对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报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育基金会备案。
5.颁发奖励(1月12日-1月20日)
学校发布表彰文件,举行表彰活动,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五、注意事项
1.申请“钱学森实验班创新奖”的学生和教师所用成果第一署名单位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2.“钱学森实验班创新奖”相关事项由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钱学森实验班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钱学森实验班创新奖申请表(学生)
钱学森实验班创新奖申请表(教师)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钱学森实验班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
空间科学与技术学院(代)
2025年12月22日